南投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正部分條文公告、令、總說明、修正條文對照表、附表(修法說明)、修正後全文及附表。 上架日期:115/02/12 瀏覽次數:瀏覽人次:91 | 為配合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之一及第二十一之二條條文修正,修正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本鄉居民服兵役、警察、義勇警察、民防人員、消防人員、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等因公死亡者,免收使用費用,爰修正自治條例第二條之二,期藉以造福本鄉鄉民。 次為配合實務需要,增列切結書,修正自治條例第二條之一;再為增設多元環保葬園區設施,訂定殯葬設施項目,再新增自治條例第十條第四項;及為消彌預訂完成後尚未進堂安置者法規文字適用疑義,而修正自治條例第二十三條。 相關附件下載 公告.pdf 令.pdf 總說明.pdf 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.pdf 附表(修法說明).pdf 修正後全部條文.pdf 附表.pdf